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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美国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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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45页 · 106,39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6

PDF第9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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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签署前进行商定。联邦民事诉讼规则(FRCP)5是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民事案件
程序;各州商法管辖企业的成立、运营和监管,以及合同的执行和争议的解决,统一商
法典 (UCC)6是全部50个州采用的标准化商业法, 用于协调和规范跨州商业交易; 联邦
仲裁法 (FAA)7适用于涉及州际或外国贸易的合同, 适用于联邦和州法院, 但不包括某
些雇佣合同;统一调解法(UMA)8为调解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适用于大多数调解,
无论是法院命令的还是自愿的,但某些劳资纠纷除外。
如企业需要在美聘请律师, 可向美国商法联盟 (Commercial Law League of America)
寻求帮助。美国商法联盟是美国债务催讨、破产清算方面的律所、代理机构组成的协会
组织,会员单位覆盖全美各地。接到案件投诉后,该联盟可推荐会员律所或代理机构与
投诉人联系跟进, 由投诉人决定是否与相关律所或代理机构签约以解决贸易争端。 该联
盟网址:https://clla.org/,电话:1-312-240-1400,传真:1-847-526-3993。
如企业在美国遭受诈骗、盗取银行款项、盗取商业信息等经济犯罪,可联系受害人
所在地或嫌疑人所在地的美联邦调查局进行报案,以展开刑事调查。
【有关仲裁】
如合同中有仲裁条款, 或者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商务纠纷当事人可要求进行国际商
事仲裁,包括异地仲裁,具体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仲裁裁决不同于法院判
决,仲裁裁决不能上诉,一经作出即为终局,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中国和美国均加入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该公约现有缔约的国家和
地区172个, 根据该公约, 仲裁裁决可以在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此外, 仲裁裁决还可
根据其他一些有关仲裁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得到执行。
中美投资协定迄今仍未达成,因此双方投资者无法向对方东道国提出投资仲裁请
求。世界银行下设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办公室位于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该
中心系根据 《关于解决国家和其他国家国民投资争端公约》 (ICSID公约) 设立。1987年
中国加入ICSID公约,1993年该公约对中国生效。因此,发生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投资
争端,根据相关的双边投资协定或者相关投资合同,可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如用尽当地

5 https://www.uscourts.gov/sites/default/files/federal_rules_of_civil_procedure_dec_1_2021.pdf
6 https://www.uniformlaws.org/acts/ucc
7 https://www.law.cornell.edu/wex/federal_arbitration_act
8 https://mediate.com/uniform-mediation-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