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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丹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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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3页 · 83,96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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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法罗群岛情况
位于北大西洋海域的法罗群岛是丹麦王国的自治领地。
11.1 基本情况
法罗群岛位于挪威、冰岛和苏格兰之间,距丹麦本土约1300公里,由18个被狭长海
峡隔离开的岛屿组成, 总面积约1400平方公里,首府托尔斯港。 法罗群岛是由50-60万年
前火山爆发的熔岩形成的玄武岩层,经多次冰川侵蚀作用而成,多山,海岸线曲折,多
峡湾,平均海拔高度300米。位于北纬62°,西经7°,纬度较高,夏季白昼漫长,最长可
达20小时。法罗群岛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四季温差较小,常年有雾和雨,降水量大,时
常会有强风,岛上多草地、沼泽,少树木,岩坡上生长苔藓、地衣,无土生哺乳动物,
多海鸟。矿产资源匮乏,仅有少量褐煤,渔业资源丰富,沿海盛产鳕鱼、比目鱼、鲱鱼
等鱼类。
岛上居民主要是法罗人,为斯堪的纳维亚人后裔。根据法罗统计局数据,截至2025
年4月共有54845人,同比增长约0.57%,自然增长率低,人口变化主要受人口迁移影响,
40%人口居住在首府托尔斯港。法罗语和丹麦语为官方语言。
11.2 历史沿革
公元七世纪前后爱尔兰僧侣移居此地, 九世纪时维京人开始在此定居, 十一世纪引
入基督教并成为挪威属地,1397年作为卡尔马联盟组成部分,受丹麦管辖。
二战期间在英国占领下,法罗群岛开始自治,1948年丹麦授予法罗高度自治权。根
据自治法相关规定,法罗群岛成为丹麦王国的自治领地,法罗人与丹麦人有同等的地位。
法罗群岛拥有自己的旗帜、邮票和特别护照,法罗群岛克朗和丹麦克朗币值绑定,丹麦
克朗也可在法罗群岛流通。
1974年与欧共体签署临时自由贸易协定,1991年与欧共体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1977年宣布专属渔业区由20海里扩至200海里。1984年宣布为无核区。1992年,丹麦政府
同意将地下矿产主权移交自治政府。1998年,丹麦政府与自治政府签署新的经济关系协
议,同意自治政府自行处理经济和金融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