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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丹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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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3页 · 83,96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15

PDF第11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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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  麦(2025年版)


料生产商、项目承包商、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大中小型会员企业。该协会认可其承包商

会员同外国公司进行分包合作(相关详细信息可查询网址:www.danskbyggeri.dk)。2015

年3月,哥本哈根投资促进署启动投资门户网站(网址:          www.investcph.com),向国际

地产开发商、投资者和建筑企业提供哥本哈根大区公共建设、基础设施和城市发展的项

目信息。也可以查询欧盟公共工程招标信息网(          ted.europa.eu),该网用24种欧盟官方

语言免费发布达到欧盟指定规模的各成员国公共工程招标信息。

附录1.2.2 招标投标

  【招投标主要形式】

  中资企业来丹麦承包工程或参与项目招标,主要有两种形式:(              1)参与公司项目

工程招标;(2)参与政府项目工程招标。

附录1.2.3 政府采购

  《丹麦公共采购法》(Danish Public Procurement Act)对公共项目的招投标作出规

定。关于非公共项目工程招标,没有专门的法律,一般受合同法、产品责任法以及刑法

中有关商业贿赂条款的管辖。

附录1.2.4 许可手续

  【需提供的材料】

  中资企业参与丹麦工程项目竞标,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1)

完成类似任务的资质、经验和业绩;(2)在同一地理区域内的经验和业绩;(3)完成

履约任务的关键人员和管理水平;(4)以前为买方做过的供货或其他工作;(5)财务

现状;(6)目前的工作负荷;(7)是否卷入法律诉讼。

  丹麦目前没有主管承揽工程的部门。

附录1.3 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

附录1.3.1 申请专利

  丹麦工业、商业和金融事务部下属的丹麦专利和商标局(                Danish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负责受理丹麦专利或商标的申请工作。专利申请应以书面形式向专利

商标局提出,最高年限20年。在申请提交后6至10个月内,申请人会收到首次回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