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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丹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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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3页 · 83,96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1

PDF第7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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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相关规定,监管部门首先提出警告并予以纠正。如果企业仍不予改正,监管部门有权
对企业处以罚款,处罚金额为5000至1万丹麦克朗。如企业行为对自然环境以及自然资
源造成严重损害,将视情增加罚金,企业负责人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
5.8.4 环境影响评估法规
【投资项目环保许可的有关规定】
丹麦在遵照欧盟法令原则基础上, 对涉及投资项目新建工程进行了环保规定, 即企
业必须在项目开工前获得以下许可:
(1)环境许可证。申请内容包括风险管理措施。要获得该证,项目设计中的相关
措施和技术需满足对减少环境影响的要求;
(2)废水排放许可。可归并在环境许可证中;
(3)建筑许可。要获得该证,项目运作需要与丹麦消防法规相符。
【申请环评程序】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筛选;
(2)规定范围;
(3)制定保护环境的法律责任;
(4)评估项目对环境有可能造成的影响;
(5)提出替代方案;
(6)与企业进行沟通;
(7)制定保护环境措施;
(8)总结说明;
(9)检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环评机构】
丹麦自然局 (Danish Nature Agency) 负责对企业所开展的投资或承包工程进行环境
影响评估,根据企业性质和不同的产业,环评需要的时间和费用也不尽相同。
丹麦自然局联系方式:
地址:Gjø ddinggå rd, Fø rstballevej 2 7183 Randbø l
网址:eng.naturstyrelsen.dk
电话:0045-7254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