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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丹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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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3页 · 83,96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88

PDF第88页文字

正文模式
款资助具有商业可行性的绿色项目, 促进和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 该基金重点支持能源
与供应、食品农业、建筑物和基础设施、材料和资源及交通运输领域的绿色解决方案,
最高贷款额可达项目相关成本的60%,私人贷款金额从200万到4亿丹麦克朗不等,期限
最长可达30年。
7.1.6 国际合作
丹麦与全球多个绿色经济、 绿色发展相关的国际组织合作, 以推动在国际领域可持
续发展的目标。
(1)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丹麦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的成员,积极参与联合国
全球契约组织工作, 以促进企业责任并在企业及其合作伙伴之间发起全球运动, 以实现
可持续发展目标。 全球契约关注可持续发展目标所带来的商业机会, 并推广构成全球契
约基础的十项原则。这些原则基于国际公认的人权、劳工权利、环境和反腐败公约,为
企业开展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起点。
(2)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丹麦与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合作并支持该组织的工
作。C40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协会,致力于应对气候变化,通过分享知识、最佳实践和
合作来加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C40拥有90多个会员城市,总人口超过6.5亿,约占全球
经济的四分之一。哥本哈根是其成员,表现活跃,致力于在2025年之前成为全球第一个
实现碳中和的首都城市,与亚的斯亚贝巴、胡志明市、雅加达、青岛和武汉合作以帮助
其实现气候行动计划。
(3)可持续贸易倡议(IDH)。丹麦政府通过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积极参与和支
持可持续贸易倡议。丹麦政府、企业和民间社会组织与IDH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全球范
围内的可持续农业实践、 改进供应链中的劳动条件、 减少环境影响以及促进可持续的自
然资源管理。
(4)世界经济论坛。丹麦是全球第一个与世界经济论坛(WEF)达成全面合作协
议的国家,丹麦致力于促进伙伴关系和渐进式社会解决方案,以应对气候、性别平等和
劳动力市场等全球挑战。世界经济论坛常常引用丹麦的政策和措施作为最佳实践的案
例,特别是在绿色能源、清洁技术和循环经济方面。
(5)世界基准联盟(WBA)。丹麦支持世界基准联盟衡量和排名主要公司对可持
续发展目标贡献的工作。该倡议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投资者和公民的透明度,并确保竞
争激励措施,以加强私营部门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