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土地和不动产购买的相关规定】
土地及其附属物、 土地所有人的信息等均由法院土地登记处保管。 土地买卖协议必
须包括如下内容:购买价格、土地描述、买卖双方姓名,以及产权转移的声明。购买者
必须在官方的土地登记部门注册登记, 并缴纳印花税。 购买用于居住或度假的房子还需
有丹麦司法部的批准。
【对不动产租赁的有关规定】
租赁协议可不用文字形式, 除非租户或房东希望如此。 租赁协议的有效期可以是固
定的,也可不予注明。当租赁协议有效期没有注明时,房东不能终止协议。在丹麦,长
期租赁合同非常普遍。
【土地和不动产交易的双方权利和义务】
如果所购土地与购买合同上的条款和要求不符, 买方有权要求降低交易价格, 或取
消合同执行。买方在购买土地或不动产后如发现问题,有义务尽快告知卖方。尽管买方
权利似乎很大,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买方在购买前已验收相关不动产,一般不能再提出
异议。买方通常会聘用一家土地评估机构来完成验收手续。
丹麦允许外资获得农业耕地、 林地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无购买或租赁经营期限,
但须在丹麦注册实体机构注册,并要求聘用持有丹麦农民执照的人作为公司经理。
5.6.2 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非丹麦居民和未在丹麦住满5年的人员,以及不在丹麦注册的公司,只有在政府有
关部门批准后才可购置不动产,但欧盟居民或来自其他欧盟成员国的公司免除此项要
求,购买自用或企业使用的住房。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允许未在丹麦住满 5
年的人员购置度假房。
5.7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根据新《外国投资审查法》,外国公司参与丹麦当地证券交易需要接受审查。在其
境内注册的外国公司参与证券交易, 与本土公司享受同等待遇, 先决条件是外国公司经
营活动必须符合丹麦有关法律的规定,不能有违法经营行为。
【涉及公司财务和金融的相关法律】
包括《金融业务法》《抵押借贷法》《证券交易法》《公司财务制度法》《外汇收
益法》《公司合并税法》《破产法》和《折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