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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丹麦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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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3页 · 83,96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6

PDF第9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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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企业与丹麦政府部门的交往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关心当地政治动态。中资企业要关心丹麦政府的换 届和议会选举,了解当地
政治、 经济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和法律走向。 要关注政府和议会所关心的社会焦点和热点
问题,如有涉及中资企业利益,可积极参与,并提出维护中资企业权益的主张。
(2)加强与丹麦政府部门联络。在必要时,中资企业应与当地政府官员和议员,
尤其是主管经济、 产业和就业事务的人员进行沟通, 通报企业发展动态和企业对当地经
济社会所作的贡献,并及时反映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注意照顾丹麦相关方面要求。对企业可能在丹麦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务,应积
极听取当地政府官员、议员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引发当地政府和民众的不满。
【案例】
部分在丹麦的中资企业为处理好与当地政府的关系, 专门雇用当地专业人士出任公
司政府关系经理,并聘请专门的公关公司提供政府关系咨询服务。
8.2.2 妥善处理与工会的关系
丹麦为雇员工作提供立法保障, 各类行业工会组织众多, 中资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1)熟悉丹麦劳资协议规定。与欧洲其他国家通过立法严格管理国家劳工市场不
同,近百年来,在规范劳工市场方面,丹麦工会组织和雇主协会商定的劳资集体协议
(Collective Agreement)一直都发挥主导作用,中资企业在丹麦开展投资合作,也要先
熟悉丹麦劳工市场劳资协议相关规定。
(2)加入行业雇主协会。中资企业要在丹麦处理好与工会关系,实际上就是处理
好与企业雇员的关系,因为丹麦企业员工利益诉求均通过工会组织渠道与雇主沟通协
商。丹麦79%的雇员加入工会组织。工会组织独立于政府和党派,大多数工会只面向特
定产业。最大的工会组织是丹麦工会联合会( LO)。雇主维护自身利益,也要参加相
关协会,如丹麦雇主联合会(DA)、丹麦工业联合会(DI)、丹麦农业与食品理事会、
丹麦航运协会等。 中资企业加入相关行业雇主协会有助于了解相关劳动市场政策。 目前,
部分在丹麦的中资企业加入了行业雇主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处理与行业工会的关系。
(3)确保酬劳公平原则。丹麦劳动法律中没有对最低工资作出规定,因此,如果
没有实施劳资协议,雇主可不必为雇员支付最低工资。不过,在劳动报酬上,雇主应体
现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否则易遭工会组织的起诉。对于雇用外国劳工的企业,就业中
心会检查他们的薪资水平是否过低, 是否已经对本地工人就业造成竞争, 影响到丹麦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