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4.3 报税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 在马来西亚报税的基本程序是企业按照成立时领取的报税编号向税
务机关索取有关报税表格,填写有关呈报内容,缴纳税款。
附录1.4.4 报税资料
企业在马来西亚报税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报税编号、企业基本资料(股份及
董事会构成等)、 企业银行账户、 企业财政年报、 派发股息情况以及企业资产损益表等。
根据规定, 企业每月须向税务机关缴纳自行估计的税务, 到财政年度结束时再统一
报税,多缴退还,少缴补足。但是如果少缴的税务超过30%,则要罚款10%。如果个别
月份利润增长发生变化,需要单独报告说明。
附录1.5 工作准证办理
附录1.5.1 主管部门
负责具体办理外国人工作准证的管理部门是马来西亚移民局。
附录1.5.2 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赴马来西亚工作, 必须获得马来西亚移民局签发的工作许可, 赴马务工前事
先办理好工作准证。
(1)外籍员工
以下为向外籍员工颁发工作许可的一般条件:
①外籍劳工仅被允许在特定的行业工作,例如制造业、建筑业、种植业、农业以及
服务业;
②雇主应当从内务部“一站式”服务中心取得雇用外籍劳工的名额;
③申请时不少于18岁,不超过45岁;
④证实已通过来源国的移民安全调查;
⑤在来源国批准的医疗中心已确认健康;
⑥不属于《移民法》(1959/1963)第8条第(3)项下禁止入境的外籍公民;
⑦外国劳工必须来自于批准的来源国。
(2)外籍专业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