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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马来西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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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2页 · 72,93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7

PDF第5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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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因行而异    无硬性要求,但鼓  国家银行个案审批,分行设
                          励本地控制     立有限制
  农业    一般农业      50%     部分执照至少    按项目规定,常见本地或土
                          30%       著股权,含棕油种植
  建筑    政府/官联公司   多为50%以下 至少30%     土著公司优先,合资合作普
        项目                          遍
 能源与水务  一般        49%     部分执照至少    属战略领域,重视本地控制
                          30%

  【矿产资源投资合作规定】

  马来西亚在矿业领域对外资没有限制,对于矿产开发项目外资可持有100%股权,在

矿业税收上对内资和外资企业基本上同等对待。马来西亚矿法规定,矿产开发主要有勘

查许可证、勘探许可证和采矿租约3种矿权,州政府负责本州矿权管理,州政府设有矿产

资源委员会具体负责矿权审批。马来西亚固体矿产开发公司征收的税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所得税:由联邦政府统一征收,目前税率为28%。对于矿山企业,不允许加速折旧,但

勘探开支可在当年扣减。进口税:为联邦税种,适用于任何与采矿工业有关的进口项目。

出口税:一些资源性商品出口要征收出口税,如原油出口。权利金:由州政府征收。几

乎各州都有自己的征收方案,根据自己的实际       情况来制定。土地租金:由州政府征收,

各州之间有所不同。从事油气开发的石油公司,则根据它们与国家石油公司达成的产量

分成合同交纳各种税费,一般签约石油公司可得到总产量的         50%(天然气为60%)作为

“成本油(气)”,剩下的部分则根据产量的不同由签约公司和国家石油公司分享。签约

公司还要支付占总产量10%的矿权金和所分“利润油”25%的出口税,并按照应税收入的

45%缴纳所得税,所谓应税收入是指成本油加所分利润油,再扣除矿权金、出口税、勘

探、开发和经营开支之后的剩余部分。

5.2.5 投资方式的规定

  【直接投资】

  外商可直接在马来西亚投资设立各类企业,开展业务。直接投资包括现金投入、设

备入股、技术合作以及特许权等。

  【跨国并购】

  马来西亚允许外资收购本地注册企业股份,并购当地企业。一般而言,在制造业、

采矿业、超级多媒体地位公司、伊斯兰银行等领域,以及鼓励外商投资的五大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