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2.1 获取信息
马来西亚大型工程项目从可行性研究、 设计到最后实施需要较长过程, 工程公司应
从各种渠道获取工程前期信息,密切跟踪,适时介入。一般来说,政府出资项目由政府
主管部门发布信息,私人项目通过主要报刊定期发布招标及项目信息。
附录1.2.2 招标投标
在马来西亚, 由世界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和其他外来资金参与的项目均按国际标准
公开招标。政府财政拨款的一般工程项目,一般把招标对象限定在拥有A级资格的马来
西亚本地公司,外国公司需从中分包或合作,大型项目则启动国际招标程序。私人发展
项目招标对象限制较少, 但最大的风险是支付保障问题, 要慎重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业
主。
附录1.2.3 许可手续
在马来西亚主管承包工程的政府部门是建筑业发展局 (CIDB) 。 承包商与当地发展
商签订承包合同后, 需要向该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并由其查验承包公司资质和监督
审查项目进展情况。一般情况下,承包公司还需申请的许可有机械设备使用许可(机械
管理部门)和工人现场驻地和设备材料堆放许可(市政管理部门)。
附录1.3 专利和注册商标申请
附录1.3.1 申请专利
依照马来西亚 《1983年专利法》 和 《1986年专利条例》 , 外国企业/个人申请专利必
须通过马来西亚代理机构向专利管理机构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 MyIPO)提出。
任何人均可单独或与他人共同申请专利,一般规则是,专利权属于发明人。马来西
亚的专利注册制度采用在先申请原则。
所有专利申请须提交至MyIPO。 专利申请对申请人的国籍或居留权并无限制, 但在
马来西亚无住所的外国申请人, 则必须指定一名专利代理人代其申请。 申请必须包含授
予专利的请求、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图纸和摘要。
马来西亚于2006年5月16日加入了《专利合作条约》(PCT),该条约于200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