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formasi Nasional 2050,TN50)倡议”,即旨在到2050年将马来西亚列为世界上经
济发展、公民福利和创新的顶级国家之一。GTMP以六个关键部门为框架,即能源、制
造、运输、建筑、废料、废水。该框架有助于将绿色科技纳入马来西亚国家计划的发展,
囊括了NGTP中的四大支柱,即能源、环境、经济和社会。GTMP将协调各部门的政策方
向,以实现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共同目标。
2021年6月,马来西亚政府宣布了新的能源发展规划,旨在降低对化石燃料依赖、减
少碳排放、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规划主要包括三个目标:一是截至2025年,国内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由当前的8GW增加至18GW,占比由当前的16%提升至31%,
并在2040年将这一比例进一步提高至40%。二是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规
定的马来西亚国家自主贡献(NDC),以2005年水平为基准,在 2030将国内能源部门的
碳排放系数降低 45%,并在 2035年进一步实现降低 60%。三是不再新建任何煤电项目,
并在2033年停用总装机容量为7GW的燃煤电站。按照规划,未来新增的可再生能源发电
将以太阳能为主。马来西亚半岛将成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中心,其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
容量将在2025年达到全国总电力装机容量的26%。
2023年7月,马来西亚 政府发布《国家能源转型路线图》,旨在系统性推动该国向低
碳能源体系转型,同时兼顾经济增长和能源安全。其主要目标是能源结构转型,到 2050
年,可再生能源在总发电装机容量中的占比从 2023年的25%提升至 70%,逐步淘汰燃煤
电厂,转向天然气(过渡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 2030年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45%
(需国际支持);通过绿色能源产业创造新增长点,到 2050年吸引4350亿令吉(约1000
亿美元)投资。主要有六大战略支柱,分别是可再生能源规模化,重点发展太阳能(尤
其浮动光伏、屋顶光伏)、生物质能(棕榈油废料发电)、水电和风电; 推动跨境可再
生能源贸易(如向新加坡出口绿电);电网与储能升级,建设智能电网,解决可再生能
源间歇性问题,发展电池储能和抽水蓄能项目;氢能与碳捕集( CCUS),将马来西亚
打造为区域氢能中心(绿氢生产与出口),在油气领域试点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如沙捞
越近海项目);能效提升,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的节能改造(如推广 LED照明、高效
电器);低碳交通,加速电动汽车(EV)普及,目标2030年EV占新车销量15%,配套充
电桩建设;推广生物燃料(如B20生物柴油);碳市场机制,建立国内碳交易市场,鼓
励企业参与国际碳信用项目。
7.3 与发展绿色经济相关的政策和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