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中资企业在马来西亚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在马来西亚办理投资合作相关手续, 需向当地律师、 公司秘书或代理机构以及相关
咨询机构寻求帮助,有关政策事项也可与中国驻当地使馆经商处/经商室联系。
附录1.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在马来西亚,外商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主要包括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四种。
附录1.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中国企业在马来西亚设立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
司, 均须到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 (简称SSM) 或在线 (www.ssm.com.my) 提交申请, 进
行注册登记。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注册申请】
申请企业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提出申请。
【注册审查】
公司注册官员审查拟议中的公司名称是否被使用, 如未被使用, 则该名称为申请者
保留3个月。
【提交材料】
3个月之内,申请者依据不同的企业形式相应地向注册官提供不同的文件,具体需
提供的文件清单可参见SSM网站或咨询专业秘书公司或律师事务所。
【批准申请】
公司注册官审查申请材料, 批准公司注册, 并发出同意公司注册文书以及公司代码
(主要供缴纳税务使用)。
【开设银行账户】
公司注册完毕后,可凭有关文件到马来西亚当地银行开设公司银行账号。
附录1.2 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