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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马来西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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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2页 · 72,93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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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07年1月,中国和东盟6个成员国(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

文莱)的60%的商品关税降至5%以下;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绝大多

数产品正常关税降为零。为进一步提高本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2013年10

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2014

年8月,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正式宣布启动升级谈判。经过4轮谈判,2015年11月22

日,在李克强总理和东盟十国领导人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与东盟十国

部长分别代表中国政府与东盟十国政府,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正式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

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

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议定书于2016年7月1日正式生效。2022

年11月,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启动,历经近两年时间、9轮正式谈判,于2024年

10月实质性结束。

3.5.2 双边贸易

      据中国海关统计,2024年,中马双边货物贸易额为2120.3亿美元,同比上升11.4%。

其中马来西亚对中国出口1105.7亿美元,同比上升26.6%;自中国进口1014.6亿美元,同

比下降1.3%。

      中国连续16年成为马来西亚最大贸易伙伴国,同时也是其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及第三

大出口目的地。马来西亚继续保持中国在东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地位。

                           表3-6     2020—2024年中国和马来西亚货物贸易统计

                                                                                          (单位:亿美元)

                    进出口             中国出口             中国进口                      累计比上年同期±%
      年份                                                               进出口              出口              进口

      2020              1311.6            564.3            747.3              5.7             8.2            3.9

      2021              1768.0            787.4            980.6             34.5            39.9           30.4

      2022              2035.9            937.1           1098.8             15.3            19.7           11.8

      2023                1902              873             1028             -5.2            -3.9           -6.3

      2024              2120.3           1014.6           1105.7             11.4            -1.3           26.6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3.5.3  中国对马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