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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马来西亚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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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2页 · 72,93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2

PDF第52页文字

正文模式
【金融管制】
无论是马来西亚居民还是非居民, 每次出入马来西亚所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数额不
受限制, 但如超过1万美元, 则需向海关申报; 非居民携带外币或旅行支票出境, 如数额
在入境时申报的数额内,不受限制;如需携带超过数额限制的现金或旅行支票出境,需
事先向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取得书面许可。
【海关舱单】
马来西亚海关规定, 自2018年10月1日起, 所有在马来西亚进出口及中转的货物, 客
户必须提供准确的6位货物HS编码。 缺失HS编码或信息有误, 将会影响货物在马来西亚
清关放行,并可能造成海关罚款或其他责任后果。
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马来西亚针对不同行业的外商投资设置不同的政府部门进行具体管理, 主要投资主
管部门包括马来西亚投资、 贸易与工业部、 外商投资委员会、 投资发展局。 其中, 投资、
贸易和工业部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 国际贸易和投资政策, 提高国家生产力和
竞争力,吸引国内外投资,促进多双边贸易,推进数字化和创新技术应用,规划和协调
中小企业发展等。 外商投资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外国投资者从马来人和马来西亚土著人
处并购资产超过2000万马币以上项目。 投资发展局主要负责促进制造业、 服务业领域投
资, 审批制造业执照、 企业税收优惠及外籍员工职位, 协助企业落实和执行投资项目等。
其他行业投资由马来西亚总理府经济事务部及国内贸易、 合作社与消费保障部等政府部
门负责。
5.2.2 外资法规
马来西亚的官方法律法规数据库是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宪报( Federal Government
Gazette),也是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发布公告、通知和法律修订等官方资料的官方网站。
除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宪报以外, 马来西亚的政府以及监管部门也有权利发布指南和
与政策相关的文件, 而各监管部门会将该资料发布于各自的政府网站。 马来西亚没有有
关投资、贸易、税收或土地的“一站式”网站可供投资者参考或浏览。但马来西亚投资发
展局(MIDA)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有助于投资者了解与马来西亚特定行业相关的产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