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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丹麦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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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3页 · 83,96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20

PDF第120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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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能够给中资企业提供投资合作咨询的机构
附录4.1 中国驻丹麦大使馆经商处
地址:Oeregaards Alle 12 DK-2900 Hellerup
电话:0045-39611013
电邮:dk@mofcom.gov.cn
网址:dk.mofcom.gov.cn
附录4.2 丹麦中国商会
网址:www.cccdk.dk
电邮:John.liu@cccdk.dk
附录4.3 丹麦驻中国外交机构
(1)丹麦驻中国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
邮编:100600
电话:010-8532 9900
传真:010-8532 9999
电子邮件:bjsamb@um.dk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
业务范围:
• 维护并促进中丹外交关系。
• 通过贸易委员会为在华的丹麦工商业提供帮助。
• 提升中国民众对于丹麦,丹麦的价值观以及丹麦文化的认知度。
• 向中国公民提供签证和领事服务,并向在华丹麦公民提供快速和及时的服务。
(2)丹麦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侨光西路13号 星寰国际商业中心1座14层
邮编:510120
电话:020-2829 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