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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马来西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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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2页 · 72,93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5

PDF第55页文字

正文模式
制造类企业。目前能够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主要有半导体、电子电气、光电科技、纳米
技术、医药、医疗设备、专业医学、纸浆制品、木材、棕油产品、橡胶制品、纺织、石
油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可再生能源、交通设备及部件、机械设备及部件、非金属矿
物制品、 科学测量仪器制造、 相机及光学产品、 塑料制品、 酒店及旅游业、 影视作品等。
受马来西亚政府鼓励发展的行业,外国投资者均可以拥有100%的股权。
【政府限制的行业】
自2009年马来西亚废除了有关限制外国投资者收购合并本国公司权益的外国投资
委员会指引以来, 马来西亚未对外国资本准入做出限制, 大部分领域外国投资者可以持
有100%的股权, 但在特定行业 (如物流、 工业培训、 分销贸易) 中仍然对外国投资者的
持股比例做出限制,这种股比限制往往表现为外国投资者最多持股70%而马来西亚国民
持股最少应达到30%。
制造业领域: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 允许有牌照的外国投资者在制造业投资中持有100%
的股权,包括(1)先前免于获得生产牌照,但股东资金现已达到250万元马币,或现已
聘用75名或以上全职员工并因此需要获得牌照的公司; (2) 先前免于遵守股权条件, 但
由于现有持牌公司的股东资金 现已达到250万元马币,因此现有持牌公司必须遵守股权
条件。
服务业领域:外国投资者在以下领域的持股比例受到限制:一是通信行业。外资作
为应用程序服务提供商可以持有100%股权。但作为网络设施提供商和网络服务提供商,
只允许最多持有70%的股权。二是批发零售行业。通常而言,外资在百货公司、专卖店
和特许经营等大多数贸易行业中可以持有100%的股权。 但对于大型超市而言, 外资最多
可持有70%的股权; 对于超市 (除非由大型超市运营商运营) 、24小时便利店、 食品店、
通讯社、杂货店、带有便利店的加油站、药店、纺织品商店、小餐馆等,外资则不被允
许进入。三是保险行业。外资最多可持有保险公司以及伊斯兰保险公司70%的股权。但
是实践中马来西亚允许一家外资持股的保险公司的股比达到 100%,原因是该公司对于
向低收入居民提供健康保险计划做出了贡献。 四是银行业。 外资原则上最多可持有投资
银行、现有的伊斯兰银行70%的股权。但是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可以在个案判断基础上允
许外资持有更多比例的股权, 判断的基础是在于是否有利促进行业整合。 外国银行可以
在马来西亚全国开设4家分支机构,但营业地点由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指定,且不允许在
距马来西亚本国银行方圆1.5公里的范围内设立外国银行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