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塞浦路斯(2025年版)
地方政府可启动重新审查机制。
在2023年以后, 伴随反洗钱法规强化与外国投资审查趋势趋紧, 塞政府对非欧盟投
资者的土地购置审查更趋审慎,特别是涉及海岸带、基础设施邻近区域、军事敏感区等
地块, 需提交额外的安全合规说明。 部分地方政府也已尝试通过数字审批平台提高审查
效率, 缩短企业递交申请至获批所需的时间, 进一步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外国投资便利性。
5.9 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塞浦路斯证券交易系统操作简便, 投资者需提交开户申请表、 电子交易系统申请文
件及身份证明材料至证券交易所或持牌经纪机构, 并缴纳开户及交易服务费用。 交易平
台提供电子化操作,支持远程交易与账户管理。近年来,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市场总体规
模有限,活跃上市公司不足百家,其中银行板块成交额占全市场逾八成,股市整体波动
高度依赖金融板块表现。投资者应注意该市场流动性相对较低,适合长期持有型配置。
2023年起, 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在欧盟统一监管框架下, 强化了对外资参与金
融服务、 虚拟资产证券化产品和高频交易活动的监管, 特别强调跨境资金的反洗钱合规
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来拟加强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工具的交易规范, 外资企业参与须密
切关注监管动态与技术准入条件。 总体而言, 塞浦路斯欢迎合规外资进入本地证券市场,
支持金融服务自由化进程, 但关键金融行业仍维持审慎监管, 以确保金融系统稳定和透
明。
外商投资股票市场有以下条件:
(1)原始投资必须为外汇形式。投资者须将外汇汇入以本人或其授权股票经纪人
名义在塞浦路斯银行开设的账户, 并由持牌经纪人持有合法证明。 经纪人可代表投资者
执行股票买卖、办理资金清算,并负责将原始投资及其收益依法汇出境外。
(2)来自欧盟成员国的投资者, 在塞浦路斯证券交易所交易上市公司(不含银行
类公司)股票,持股比例不设上限,享受与本地投资者同等待遇。
(3)来自非欧盟国家的投资者,未经中央银行批准,不得持有任一上市公司超过
49%的股份。
(4)所有投资者,无论国籍,未经塞浦路斯中央银行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
任何商业银行10%以上的股份,亦不得持有具有投票权的银行股。若外资设立银行并控
股超过50%,亦须经中央银行审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