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塞浦路斯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塞浦路斯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塞浦路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4页 · 80,95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0

PDF第90页文字

正文模式
81 塞浦路斯(2025年版)

向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提交雇主登记申请表, 公司及其高管信息若有变更需告知企业注册
处,按规定报审公司年报,每年6月30日前,需向企业注册处缴纳350欧元年费。
6.2 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6.2.1 获取信息
塞浦路斯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获取: 一是浏览塞浦路斯财政部
公共采购平台网站(网址:www.eprocurement.gov.cy),所有政府公开招标项目均在该
网站上公布;二是通过当地的代理公司;三是浏览欧盟相关网站和出版物。如欧盟公共
工程招标信息网(网址:ted.europa.eu/en/),以24种欧盟官方语言免费发布欧盟机构和
各成员国的公共工程和政府采购招标信息。
6.2.2 招标投标
塞浦路斯招标投标遵循欧盟2014/25/EU指令。招标部门按照国别非歧视政策,以公
开和透明的方式对待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也可以联合投标。投标
人须书面提交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均可。有限招标一般要求5-20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合同招标邀请谈判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塞浦路斯政府项目 如获欧盟资助,要求 投标人为欧盟企业或来自已加入世贸组织
《政府采购协议》(GPA)国家的企业,中国尚未加入GPA。
6.2.3 政府采购
塞浦路斯政府采购由财政部公共采购供应服务局负责, 其公共采购相关立法与欧盟
保持一致,秉持平等待遇、非歧视和透明度原则,主要包括公开程序、限制性程序、竞
争性磋商程序、竞争性对话、创新性伙伴关系和设计竞赛等采购程序。根据塞浦路斯财
政部2018年5月发布的《在公共采购中使用电子手段》文件,所有政府采购均需通过 政
府采购信息在公共采购系统 e-PPS发布(网址:www.eprocurement.gov.cy)。该系统符
合欧盟和塞浦路斯公共合同法的规定,由塞浦路斯审计总署公共采购局负责监督。
各类工程项目如果达到下列标准, 必须进行招标。 塞浦路斯中央政府公共采购物品、
服务合同价值达到14.3万欧元,工程项目达到553.8万欧元;地方政府公共采购物品、服
务达到22.1万欧元,工程项目达到553.8万欧元;涉及水、能源、交通运输等领域,公共
采购物品、服务达到44.3万欧元,工程项目达到553.8万欧元;涉及国防安全领域,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