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塞浦路斯(2025年版)
取劳动力, 然后批准雇用外籍劳务人员的申请, 以此解决特定行业或职业的短期劳动力
短缺问题。获得劳工部批准后,雇主向塞浦路斯移民和国际保护副部申请,为外籍劳工
签发工作许可证。外籍劳务在塞浦路斯的最长工作期限为 4年,实习会计师最长工作期
限为3年。
6.5.3 申请程序
(1)新提交申请:雇主向各地区劳工办公室提交申请,劳工办公室进行调查并确
认其符合外国人就业标准,主要调查当地劳动力(塞浦路斯或欧洲公民)是否能够满足
雇主的需求。此外,雇主需通过各地区劳工办公室在报纸上发布职位空缺信息,如果没
有塞浦路斯或欧洲公民应聘, 雇主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工人就业申请表, 并附上表格
中列出的其他必要文件;
(2) 申请外籍劳务人员额外用工或续签: 当雇主申请增加外籍劳务人员或续签 (更
换)现有外籍劳务人员时,需要提供已雇用外籍劳工的医疗保险证明(用于医院和非医
院费用)、申请表(及附件)。由塞浦路斯劳工和社保部劳动总局进行最终决定,并以
书面形式向雇主反馈;
(3)获得劳工部批准后,雇主将盖章的雇佣合同以及劳工部推荐信(明确在指定
职业中雇用特定数量外籍劳务人员)提交给塞浦路斯移民和国际保护副部移民局;
(4)塞浦路斯移民和国际保护副部(以下简称移民副部)在审核外籍劳务人员材
料并征得劳工部同意后, 发给外籍劳务人员临时工作许可。 临时工作许可的期限最长为
3年, 期满后最多可延长1年, 但运动员或教练员、 农场雇佣工、 专业厨师等不受此限制;
(5)雇主将劳务人员的工作许可传真给拟招聘的外籍劳务人员,外籍劳务人员持
工作许可的传真件和护照到塞浦路斯驻其所在国使领馆确认, 经确认无误后发给外籍劳
务人员工作签证;
(6)欧盟成员国的劳务人员可以 入境后再申请工作许可;其他国家的劳务人员必
须在入境前申请并得到工作许可,持旅游签证来塞浦路斯后不得工作,否则视为违法。
6.5.4 提供资料
雇主要向塞劳工部提交的资料: 雇用外籍劳务人员的申请表, 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文
件,如公司的注册登记文件、公司经营情况、经营范围、财务状况、人员情况、拟雇佣
人员保险和健康证明、纳税情况、招聘岗位情况等;为每位外籍劳务人员签订一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