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塞浦路斯(2025年版)
6.3.1 申请专利
塞浦路斯是《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缔约国。该公约规定,
向欧洲专利局申请获得的专利在所有欧盟国家都有效。 该公约将申请、 评估和授予专利
的程序统一起来, 允许任何自然人和法人申请欧洲专利, 极大地简化了欧洲专利申请程
序。 塞浦路斯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 (专利的有效性取决于是否按规定缴纳年费) , 医药、
植物保护产品可延至25年,儿科医药产品可延至25年6个月。申请大致分为以下步骤:
【准备工作】拥有可获专利的发明(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专利检索】可通过欧洲专利组织( EPO)的Espacenet服务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的Patentscope检索已提交专利。专利申请人需要根据检索结果来评估其专利
获得授权的可能性,以便决定是否继续申请专利。
【提出申请】 申请可通过亲自前往或邮寄至塞知识产权处等方式办理, 需提供关于
专利的说明书、声明、概要、相关图纸(如有)、授权代理人表格等材料,以及塞浦路
斯翻译认证书或认证翻译人员提供的英语、德语或法语的认证翻译;申请费为 100欧元
(可通过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支付)。
【获得证书】收到申请后,塞知识产权处会开具相关证明并通知申请编号和日期,
然后进入审查阶段。 常规审查后将通知申请人在16个月内提交由公认的国际专利审查机
构出具的审查报告。若申请人选择欧洲专利局(EPO),则需向知识产权局提交所有文
件的英语、法语或德语的认证翻译件,并缴纳2488欧元,知识产权局负责将调查请求传
送给EPO。收到审查报告后,塞知识产权处将予以备案,缴纳 130欧元后,塞知识产权
处将颁发专利证书并在官方公报上予以公布。
详情参见塞浦路斯能源商工部企业注册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处网址:
www.intellectualproperty.gov.cy/en/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patent
6.3.2 注册商标
【准备工作】 拥有可注册的商标 (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 通过商标申请电子系统 (信
用卡缴费)、线下办理或邮寄方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缴费)提交表格,并缴纳99
欧元(每多一个类别额外支付77欧元)。
【商标检索】可通过塞浦路斯知识产权局的搜索工具“ The Online Registry of
National Trademarks” 或通过欧盟知识产权局 (EUIPO)的TMView、eSearch Plus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