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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塞浦路斯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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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14页 · 80,958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3

PDF第73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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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塞浦路斯(2025年版)

结构、绿色税收机制、跨国数字经济征税规则及中低收入群体税负优化进行系统调整。
塞税制改革的核心压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经合组织(OECD)全球税收规则改革,
尤其是“全球最低税率”规则(Pillar Two)的正式生效;二是欧盟内部对低税率成员国
的协调施压与财政一体化趋势, 特别是在数字经济与跨国企业利润再分配方面。 作为应
对,塞政府已提出初步方案,计划将企业所得税税率从当前的 12.5%上调至15%,以符
合全球最低税标准,同时保留研发支出抵扣、知识产权优惠税制等关键激励工具,以维
持对高附加值外资的吸引力。
此次税改预计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2025年为政策过渡与企业适应期。目前,塞财
政部正在就具体配套措施(如中小企业豁免门槛、最低有效税负测算口径等)开展立法
准备, 并与欧盟委员会及OECD框架下的包容性框架(Inclusive Framework) 保持政策对
接。
【个人所得税】 适用累进税率机制, 最高边际税率为35%, 起征点为19500欧元。2025
年起,该起征点暂未调整,但政府拟研究对低收入群体进行税负结构性优化。个人在一
个纳税年度内在塞浦路斯居住超过183天, 自动认定为税收居民; 自2017年起引入的 “60
天规则”则允许部分未在他国取得税务居民身份的高净值人士,若在塞居住满60天、具
有经济联系并在当地拥有居住地, 也可视为税收居民。 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来自全球范围
的雇佣收入、自由职业收入、股息、利息、租金及资本收益。部分收入(如来自国外的
股息与利息) 可能不征个人所得税, 但须缴纳特别国防税 (Special Defence Contribution),
税率根据具体收入类型为17%(股息)和30%(利息),非税务居民通常可免除此项征
税。
为进一步吸引外资企业在塞浦路斯设立区域总部,并引进高素质国际人才,塞政府
自2022年起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该政策, 凡首次在塞浦路斯受雇且年薪
不低于55000欧元的外籍税务居民,可享受其 50%的个人所得免税优惠,最长适用年限
为17年,明显优于此前10万欧元起征、减税期10年的旧政策。该税收激励措施对欧盟和
非欧盟雇员均适用,成为塞政府“总部经济战略”的关键配套。
此外,配合税收政策的实施,塞浦路斯内政部同步优化外籍雇员家庭团聚政策,简
化配偶和子女的居留申请流程。 尽管外籍雇员配偶不自动获得永久居留权, 但在主申请
人持有有效就业或居留许可的前提下, 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家庭团聚签证, 获得
在塞合法居留和就业的资格。目前,该政策已成为吸引技术人才、金融服务与创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