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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德国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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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54页 · 105,64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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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德 国(2025年版)

标准为具有新颖性、不属于现有技术范畴、具有一定的发明性(Erfindungshoehe)。专利审查
处(Pruefungsstelle)初步裁定存在明显保护障碍的,申请人可在1个月内向德国专利商标局专
利司申请重新审查。 如仍被认定存在该障碍, 申请人可向德联邦专利法院申请裁定, 之后可继
续向联邦法院(Bundesgerichtshof)申请最终裁定。事实上,近一半申请人初步审查后即自动
撤回或不再上诉。
【注册与公告】通过审查后,德国专利商标局在专利公告中公布《授予专利通告》
(Patentschrift) , 其中包括专利请求书、 说明书与图案、 授予专利的原因以及所有参考资料的
名称,并向申请人颁发专利证书。如申请人按时交纳费用,并在递交专利申请书4个月内申请
实质审查,可在2年至2年半内获得批准,但多数情况下耗时更长。德国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
起始日期为德专利商标局认定的申请日。 自第3年起可每年申请延期, 每次延长1年。 根据德国
专利法第16条第1款和欧洲专利公约(EPUE)第63条,审批时间长、费用高的专利(如需临床
试验的药品),可申请补充保护证书,由成员国专利局审查,保护期限最多可延长5年。
附录1.3.2 注册商标
在德国注册的商标主要分为国际商标和德国国内商标。
国际商标是指根据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或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
在马德里联盟成员方之间注册的商标。目前,马德里联盟共有115个成员。中国分别于1989年
10月4日和1995年11月12日加入上述协定,德国加入时间为1922年12月1日和1996年3月20日。
已在国内注册或正在国内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 可直接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 向中国国家工商
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由该局向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申请注册国际商
标。 注册成功后, 可申请将该商标代表的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领土延伸至德国或欧盟, 成为
德国商标或欧盟商标。
此外,根据德国《商标及其他标识保护法》(MarkenG)及其实施条例,在德国申请注册
需有固定住所或工商营业所。 德国国籍的自然人以及在德国注册的法人、 自然人和公司均可申
请。 正在注册过程中的有限责任公司, 可以“注册中的有限公司”(GmbH in G.) 名义注册商标。
因此, 已在德国成立子公司的中国企业, 可通过子公司注册商标, 已有代表机构的, 可授权其
注册。 在德国尚未设立机构的, 应委托德国律师或专利律师作为代理人, 办理相关手续。 德国
律师名单、联系方式可从该国专利律师协会网站(网址:www.patentanwalt.de)或定期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