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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德国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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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54页 · 105,64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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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德 国(2025年版)

管。
【当地关于文化产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德国虽是联邦制国家, 文化教育事业属于各联邦州
政府管辖, 但联邦政府设立了文化国务部长, 每年联邦政府预算中都有一笔数额可观的文化事
业经费。 由于创意产业在实际的发展进程中不断突破和超越传统意义上单一的文化层面, 因此
德国政府在实际操作中也跳出了初期主要依靠文化部门促进创意产业发展的局限, 由具有综合
协调职能的经济部牵头负责创意经济的推进。 此外, 政府还不断完善法律法规, 使相应的法律
规定适应经济和技术环境的变化, 也使各种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有法可依。 近几年, 德国修
订了《专利法》 《外观设计法》 《规范信息社会著作权法》,简化了德国专利商标局及专利法
院对专利和商标的行政程序, 加快了专利法院对有争议专利的审理程序, 赋予知识产权拥有人
对侵权人的知情权,规定了律师向侵权人发警告信的收费标准上限等。
外资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的规定和限制。 德国对外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持欢迎态度。 德国在
文化产业领域针对外资进入没有特殊规定, 资本和人员进入从理论上讲享受国民待遇, 只要不
违反德国法律(比如不正当竞争法、外国人法、就业法等),不危及德国安全,不与德国意识
形态相抵触,依照德国法律程序履行了各种手续(包括投资许可、入境许可、居留许可、就业
许可),就可以开展相关工作。条件是:
(1)不违法经营;
(2)有足够的财经实力;
(3)有切实可行的商业计划;
(4)有具体的合同(如商业演出);
(5)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如成立公司);
(6)具备足够的开业条件(如研发实力、人力资源、技术条件、知识产权等)。
满足了这些条件,外国企业或个人均可在德投资从事文化经济活动。
5.2.5 投资方式的规定
【外国“自然人”投资】任何人(无论国籍或居住地)均可在德国成立公司。就对公司的投
资来讲,所有的自然人和法人都是平等的。一般来说, 《德国公司法》并没有对外国人(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