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德 国(2025年版)
有嫌疑的情况下, 不仅侵权产品, 甚至侵权人的其他产品也可能被禁止在德国出售。 德国的防
侵权主要以司法诉讼为主, 行政手段为辅。 即在国内侵权纠纷中, 鼓励受害人以司法途径声张
权利, 行政执法手段一般依被侵权人的请求而行使。 在行政执法方面, 以海关为主。 海关主要
依据欧盟关于知识产权的条例和德国国内法中的相关规定执法。 在海关认定有足够的侵权嫌疑
时,其有不经法院指令直接查扣产品的权利。
5.12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在德国,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包括调解、调停、专家裁决、仲裁和诉讼。
【调解】 调解是一种非正式但结构化的解决程序。 调解员的功能在于促进和协助各方达成
友好争端解决方案。 一般来说, 调解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纠纷。 到目前为止, 调解在德国并不
受到特定法律规范的约束。因此,各方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调解程序的运行规则。
【调停】 调停是基于自愿、 灵活、 保密和以利益为基础的程序。 各方当事人在由中立的第
三方充当的调停人的协助下来友好地解决争端。 调停具有下列优势: 调停确保当事人意思自治;
调停确保决策制定者的专业知识; 调停程序省时且经济高效; 调停确保保密。 德国法律并没有
对调停的法律框架做出规定。 因此, 当事人各方可为调停程序的运行自由设立并商定一套规则。
【专家裁决】 技术或其他非法律专业的专家, 往往在商业纠纷的解决上起到重要作用: 在
常规法院诉讼和仲裁程序中, 法官和仲裁员经常委任专家来协助他们对一些需要专业知识的技
术和其他非法律问题做出判断。
专家裁决的主要优势有: 确保技术的准确性和解决方案的适当性; 有利于强化当事人的意
思自治, 因为当事人可以自由地指定他们的专家并对专家的作用和任务加以界定; 可确保机密
性,因为其意见极少被公之于众。
根据德国法律, 专家裁决程序须直接或间接地遵循德国 《民法典》 (BGB)第315-319条规
定。 然而, 这些规定既非强制性的, 也非完整性的。 每项专家裁决程序的内容和结构由各方当
事人决定。 当事人各方可自由地选择专家, 明确其任务和义务, 并设置他们在意见形成过程中
须遵循的程序性步骤。 各方也可以约定专家意见是否有约束力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有约束力。 根
据《民法典》第319条,专家意见如果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则是有约束力的。是否合理,则
由国家法院或仲裁庭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