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国(2025年版) 88
业模式通常作为平台或网络运作。许多数字平台表现出高度集中,由少数公司主导的特点。通
过这些平台处理的数据量不断增加。因此,与传统市场相比,获取数据和数据分析技术在数字
经济中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同时,许多平台向用户群免费提供服务,通过广告为其提供资金。
“一切免费”的互联网文化为基于货币交换的传统商业模式带来压力。数字经济另一特点是高水
平创新的商业模式和实践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6.2.2 数字经济相关的政府部门(机构)
德国联邦数字化与国家现代化部:该部于2025年5月成立,负责制定数字政策以及宽带、
移动通信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BMW E):负责推动对中小型企业数字化,支持高科技初创企业,
促进工业 4.0、人工智能和关键技术发展,制定信息技术安全监管政策,代表联邦政府参与欧洲
数字战略制定。
德国联邦研究、 技术与航 天部:支持工业 4.0技术研发,负责推进教育系统数字化。
德国联邦内政部( BMI):负责推进行政系统数字化和现代化建设。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 Bundeskartellamt):负责保持市场开放以促进创新,对数字市场进行
竞争监管,以解决对竞争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型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力量的问题。下设独立 “数
字经济 ”部门,负责处理相关事务。联邦反垄断局已对多家大型互联网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
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 Bundesnetzagentur):联邦网络局支持并监督电信市场中开发现代
化高性能网络。
6.2.3 数字经济规模及对各产业影响
德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与美国、中国、新加坡等国相比处于相对落后地位,发展面临
人才缺失、基础设施滞后等诸多挑战。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 2024年数字经济与社会指数报
告(DESI)》,德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列 27国的第13位。
根据德国 联邦 经济和 气候保护 部 2022年公布的《信息与通信技术投资对德国生产力增长贡
献度》报告, 1996-2018年,德国CIT投资对整体经济贡献度为 0.1%,其中对加工制造业贡献度
为0.06%,对机械制造业贡献度为 0.05%,对汽车制造业贡献度为 0.1%,对信息通信行业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