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德 国(2025年版)
人员处借贷的一定比例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无息存放在德国联邦银行的一个账号上,即 “限款抵
押义务”。
近年,德国不断加强非欧盟国家的企业并购或参股德国企业的审查,修订《对外经济法》
及《对外经济条例》。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德国与非欧盟国家(第三国)贸易适用欧盟共同政策措施,如共同贸易、共同关税表等。
欧盟与第三国签订的国际贸易协议直接适用于德国。共同贸易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在共同体进
行。 所有成员国给予相同的进出口条件。 欧盟理事会或欧委会通过直接适用的条例确定贸易手
段,欧盟委员会负责政策执行以及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
原则上, 德国不对进出口进行限制, 但对两用物项进行出口许可监管, 并依据欧盟决议对
特定国家(如俄罗斯)进行贸易限制。根据《欧盟运行条约(TFEU)》第36条规定,德国政
府主要负责颁发进出口许可, 也负责就经济以外的原因, 如保护人类和动物的健康等, 规定进
出口限制。
德国与欧盟之外的贸易 (称为第三方贸易) 适用欧盟对第三国共同贸易政策的所有措施和
原则,包括:欧盟海关法典(Community Customs Code ),网址:https://taxation-customs.ec.e
uropa.eu/customs-4/union-customs-code/ucc-legislation_en、欧盟海关税则(Common Customs T
ariff),网址:https://ec.europa.eu/taxation_customs/dds2/taric/taric_consultation.jsp?Lang=en、各
类非关税措施,与非欧盟成员国缔结的双边协议体系
5.1.4 进出口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
【检验检疫部门】 德国进出口动植物检验检疫事务主要由海关负责, 德国海关是隶属于德
国联邦财政部的独立业务部门。海关总署于2016年1月1日成立, 下设11个部门, 并在16个联邦
州设有联邦州级分支机构。
【动植物检验检疫法律和相关目录】 为防止有害动植物及某些具有传染性的病毒细菌进入
德国,德国在欧盟框架下严格执行欧盟相关法律法规。
植物类: 《欧盟关于植物进入欧盟的相关规定》 。 具体内容请查询德国联邦经济作物研究
所网站:pflanzengesundheit.julius-kuehn.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