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德 国(2025年版)
5.8 环境保护法规
5.8.1 环保管理部门
德国联邦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部门是德国联邦环境、 自然保护和核安全保护部, 其主要职
责是制定德国环保方面的相关政策、 促进原材料的智能高效利用、 推进气候行动, 在柏林和波
恩均有办公地点。
5.8.2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德国环保法律完善,涉及环保领域的法律有82部,法规和其余法律性文件有177份,是拥
有世界上最完备、最详细的环境保护法的国家。除此之外,欧盟还有400部环保法规。其余涉
及环保的法律法规可到德国联邦环保部网站查询。
网址:https://www.bmuv.de/
5.8.3 环保法律法规的基本要点
上世纪70年代,德国就出台《废弃物处理法》。90年代两次修订《基本法》,增加环境保
护的内容。在各法律中,对气候与能源、空气与噪音、垃圾处理、土地保护、水源保护、自然
保护等都确定了目标和标准。 比如, 《联邦废气排放法》 对200多种有害气体制定了排放标准。
《水资源管理法》对城镇和企业的取水、用水以及污水处理和排放作了 “普遍条款性”的规定。
各州根据法律规定制定了具体的法规, 对取水的数量、 时间、 地点等又作了详细规定。 德国还
先后颁布了《核能法》《转基因法》《化学品使用法》《原子能法》等环保法律,把科学技术
的标准放在环境立法体系中加以规范, 以使科学技术对生态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得到预防和控
制。在制定环保政策方面,联邦政府坚持三大基本原则,即预防原则、肇事者责任原则、合作
原则。 德国的刑事警察当局建立了专门负责侦查环境犯罪案件的组织。 德国 《环境责任法》规
定, 存在重大环境责任风险的“特定设施”所有人, 必须采取一定措施, 以便预先保障义务履行,
这些措施可包括与保险公司签订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合同, 或由州、 联邦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
财务保证或担保。该法直接以附件方式,列举“特定设施”名录。该名录覆盖关系国计民生的所
有行业,对于如“通过化学转化过程对物质的商业制造设备”等高环境风险的“特定设施”,不管
规模和容量如何,都要求其所有者投保环境责任险。
德国《循环经济法》与《废料法》对生产、原料和能源的利用,对废料降解等方面,都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