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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德国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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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54页 · 105,642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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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德 国(2025年版)

议的金额,也可通过法定费率规定来计算。在州法院,即使在3名法官负责审判的情况下,诉
讼费用也不会增加。 如果没有举行聆讯或者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则诉讼费用将会减少;
(3)民事诉讼可以相对较快。与其他国家相比,在德国进行一审并获得判决相对比较快。据
最新的统计, 在德国一个州法院作出判决的平均时间为13个月。 汉堡法院则更快, 平均为10个
月;(4)民事诉讼程序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民事诉讼程序通过给予禁令救济和紧急程序提
供有效的法律保护,例如在知识产权中针对竞争对手的禁令。
在德国民事诉讼程序由德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民事诉讼程序由原告向具有优先管辖权的法
院提起诉讼, 然后由法院送达被告。 一旦案件开始审理, 法院将决定进一步的程序。 在某些情
况下,法院可能决定举行“早期口头聆讯”。在其他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在口头聆讯
之前提交额外的书面文件。 在每个口头聆讯开始时, 法官要与各方当事人讨论是否可达成和解。
为此,法官通常会提供各方当事人“临时和非约束性”的法律观点。
德国民事诉讼程序有一些特点(比如和英美诉讼程序相比):(1)德国法官会在当事人
对法律有所误解的情况下给予他们特定的指导。 对于证人或者专家意见, 法官自己会来进行审
核。各方当事人只有权在事后提出质询;(2)当事人只能阐释这些事实和证据,而不能自行
适用法律。 也存在适用外国法律的例外情形, 在这种情形中当事人应自己提供法律规定。 尽管
如此,当事人仍有权主张相关的法律及其要求;(3)在德国民事诉讼程序中,不存在诉前取
证阶段, 即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当事人披露有关信息。 一般的原则是, 各方当事人须举
证,并以可获取的证据为基础来进行主张;(4)法官只需要考虑在他看来与本案判决结果相
关的证据。因此,证据的收集和相关的费用是比较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