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姓名、国籍。 (3)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国籍、住居所或营业所;有代表人者,并
应载明代表人姓名。(4)委任代理人者,其姓名、事务所。
其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发明名称;技术领域;先进技术(申请人所知的先进技
术,须附上该先进技术的相关资料);发明内容(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技
术手段及对照先进技术的功效);图式简单说明(有图式者,应以简明的文字依图式的
图号顺序说明图式);实施方式(记载一个以上的实施方式,必要时得以实施例说明;
有图式者,应参照图式加以说明);符号说明(有图式者,应依图号或符号顺序列出图
式的主要符号并加以说明。说明书应依前项各款所定顺序及方式撰写,并附加标题)。
但发明的性质以其他方式表达较为清楚者,不在此限。
向“智能财产局”申请发明专利须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转让证明(如果有的话)、
微生物菌种保藏证明 (如果有的话) 、 以及优先权证明档 (或PCT档、 如果要求优先权) ;
(2) 根据 “专利法” 的规定, 如果委托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专利申请事宜, 还需在
提交上述申请档的同时(或在提交上述档之日起的 3个月内补交)提交一份由申请人签
署的委托书(或总委托书);
(3)在委托专利代理人代理申请专利时,还应在给代理人寄发有关文件的同时附
上一封指示信,其中须包括有下列信息: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姓名及地址(如果申请人或
发明人属可使用汉字的国家或地区的公民、 或其中文或汉字名称已被广泛使用于中国大
陆、香港、澳门、台湾或其他使用中文的国家或地区,则需同时用日、英;英或中、英
文两种文字表达);如果要求优先权,则包括优先权日、优先权号和最先申请国名称。
【申请新型专利】 申请新型专利技术报告者, 应备具申请书, 载明下列事项: (1)
申请案号;(2)新型名称;(3)申请新型专利技术报告者的姓名或名称、国籍、住居
所或营业所;有代表人者,并应载明代表人姓名。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向“智慧财产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须提交下列文件:
(1)须提交的文件与上述申请发明专利所提交的文件,除无须微生物菌种保藏证
明外,大致相同,即包括有:申请书、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转让证
明(如果需要)、以及优先权证明档(或PCT档、如果要求优先权);
(2)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亦应提交上述的委托书和指示信等。
【申请设计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向“智慧财产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须提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