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1 “经济部投资审议司”职责分工
部门 掌管事务 电话 传真
华侨投资申请案件的审核;外国人投资申请案件
的审核;大陆地区产业技术引进许可申请案件的
第一组 (02)3343-5763 (02)2396-3970
审核;华侨投资人身份认定及更换华侨投资代理
人的核定。
对大陆地区投资申请案件的审核;对大陆地区技
术合作申请案件的审核;对港、澳地区投资申请案
第二组 (02)3343-5764 (02)2396-4748
件的审核;对港、澳地区技术合作申请案件的审
核;国外投资申报案件。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经贸专业活动申请案件的
审核;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申请案件
的审核;科技产业及研发机构申请外国籍学生来
第三组 台实习申请案件审核;外国投资人或外国法人投(02)3343-5765 (02)2357-7480
资人的代表人申办居留签证申请案件的审核;外
籍商务人士快速查验通关申请案件的审核;在大
陆地区设立办事处申请案件的审核。
投资、技术合作及相关业务法令的研拟;投资案件
之追踪、考核与统计分析;投资事业营运状况之调
第四组 (02)3343-5737 (02)2396-4207
查及分析;投资、技术合作数据的建立登记及保
管。
资料来源: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台北办事处整理
5.2.2 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规”
在台湾,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政策法规”包括“民法”“劳动基准法”“所得
税法”“公司法”“职业安全卫生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土地法”“政
府采购法”和“营利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等。
——“民法”。查询网址:
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00001
——“劳动基准法”。查询网址:
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