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台湾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中国台湾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中国台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94页 · 121,17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53

PDF第153页文字

表格布局模式
列档:

   (1)提交的文件与上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所提交的档,除无须专利说明书和权利

要求书外,大致相同,即包括有:申请书、两套附图(可以是照片或附图)、简要说明

(如果需要)、转让证明(如果需要)、以及优先权证明档(如果要求优先权);其中,

附图应包括:主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

   (2)如果可能还可提供立体图;图的大小不得超过(15厘米×22厘米)和(3厘米×8

厘米);

   (3)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亦应提交上述的委托书和指示信等。

8.3.2 注册商标

   台湾申请商标的机构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地址:台北市辛亥路     2段 185号3楼

   电话:  00886-2-27380007转3063

   网址:  www.tipo.gov.tw

   “智能财产局”只受理省内商标申请,其他区域和国际商标申请需要商标申请人自

行联系商标事务所代理申请。

   (1)新竹办公室

   地址为:新竹市北大路      68号5楼

   电话:  00886-3-5350235/5350255

   (2)台中办公室

   地址:台中市黎明路     2段 503号7楼

   电话:  00886-4-22513761/22513762/22513763

   (3)台南办公室

   地址:台南市中西区永华路       1段 32号5楼

   电话:  00886-6-2225011/2225012

   (4)高雄办公室

   地址:高雄市前金区成功       1路436号8楼

   电话:  00886-7-2711922/2711923

   申请商标注册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向柜台提交申请,二是使用智能财产凭证                     IC卡

或智能财产软件凭证网上申请,申请网址为:tiponet.tipo.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