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
依
据
验收证明书)。
“本法”施行细则第90条(书面验收)、第90条之1(劳务验收)、第91条(验收人员
之分工)、第92条(竣工及初验)、第93条(初验后之验收)、第94条(无初验之验收)、
第95条(期限展延)、第96条(验收纪录)、第97条(限期改善)、第98条(部分验收及减
价收受)、第99条(部分验收)、第100条(检验费之负担)、第101条(填具结算验收证明
书期限)。
采购人员伦理准则。
“政府采购法” 规定须报上级机关核准核定同意备查事项上级机关权责一览表、 采购契
约变更或加减价核准监办备查规定一览表。
使
用
窗
体
验收纪录、结算验收证明书。
资料来源: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台北办事处整理
【实施情况】2009年台湾开放陆资项目以来, 大陆企业投资台湾公共建设的案例并
不多见, 对台湾公共建设的推动促进作用并不明显。 主要原因在于: (1) 在两次开放的
公共建设项目中,项目数量虽不断增加,占到台湾公共建设总计84小项的54%,但基本
上都是边缘性的小项目, 重大工程所占比例很小, 且限制性条款很多; (2) 台湾对大陆
投资公共建设项目的角色限定为出资股东, 不能承揽工程。 而承包工程是公共建设项目
的重要利润来源, 陆资仅作为出资方配合台湾企业, 利润空间不大; (3) 陆资赴台投资
还存在“政策法规”不透明、审批时间较长、人员往来限制很多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
影响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积极性。
5.12.2 禁止领域
根据“营造业法”第69条修正案,外国营造业申请设立登记等级条件,其业绩、年
资及承揽工程竣工累积额,应以在台湾执行实绩为计算基准,其余不得计入。
此外,为提升台湾营造业竞争力,外国营造业除了法令、台湾缔结的条约或协议另
有禁止规定者外,其承揽“政府”公共建设工程契约金达10亿元新台币以上者,应与台
湾综合营造业联合承揽该工程。
5.12.3 招标方式
台湾采购招标方式的选择,首先根据“采购金额规模”,了解其适用“招标法”第
18条或第23条及可选择的招标方式;再根据其“本身需求”及“招标性质是否符合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