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经济主管部门
台湾负责经济事务的主要行政机构有“经济部”“财政部”和“发展委员会”等。
(1)“经济部”
“经济部” 为掌管台湾工商业发展及国际贸易等产业事务的机构, 由1912年成立的
“实业部”改组而成。
(2)“财政部”
“财政部”是台湾公共财政的最高主管机关,并负责监理各地方政府的财政事务。
下辖“关务署”“赋税署”等。
(3)“发展委员会”
“发展委员会”为台湾“行政院”重要政策规划机关,负责台湾整体发展的规划、
设计、协调、审议及管考等任务。
1.5 社会文化
1.5.1 民族
台湾是一个多民族的地区,汉族约占总人口的98%。最主要的少数民族统称为高山
族,是台湾最早的居民。高山族包括存有自己语言和文化的有14个族群,包括“阿美”
“泰雅” “排湾” “布农” “鲁凯” “卑南” “邹” “赛夏” “雅美” “邵” “噶玛兰”
“太鲁阁”“撒奇莱雅”“赛德克”“拉阿鲁哇”和“卡那卡那富”等称谓的人。
汉族人口中,1945年前移居台湾的大陆居民 (在台湾又称 “本省人” ) 占81%-91%,
1945年后移居台湾的大陆居民(在台湾又称“外省人”)占7%-10%。1945年前移居台湾
的大陆居民有福建人和广东人两大分支, 其中近80%祖籍福建, 以漳州、泉州人为最多,
近20%祖籍广东,以梅州、潮州人为最多。
1.5.2 语言
台湾人普遍使用汉语普通话和繁体中文, 另外比较常见的语言有闽南语、客家语和
台湾高山族语言。常见使用的外语为英语和日语。
1.5.3 宗教
中国的传统宗教,如佛教、道教在台湾极为盛行,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等外来宗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