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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中国台湾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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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94页 · 121,17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9

PDF第7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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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者,按照“公司法”“证券交易法”“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公平交易法”“劳动基

准法”“外国人投资条例”及其他规定执行。金融机构的并购,依照金融机构合并规定

及金融控股公司法的规定。

  【设备投资】外来投资者以设备出资是被允许的,而且也没有规定一定是新设备。

投资人输入自用机器设备、原料作为股本投资者,应检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机关申请审

定:审定投资额申请书正本1份、复印件2份;海关进口报单正本1份、复印件1份。

  【陆企投资案例】京泰发展有限公司是北京市第一家大型企业在台湾设立的陆资公

司,是北京控股集团在台湾地区的窗口公司、联系公司和平台公司,于2010年12月成立,

注册地址设在台北地标性建筑101大楼70层。自开业以来,依靠母公司——北京控股集

团在公用事业领域的优势,在投资、经营和互联互通方面取得积极成果。

  京泰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在台湾直接投资额超过15亿元新台币,参与投资了燕京爱之

味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红星股份有限公司、山林水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第

一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台湾地区在地公司,成功地将大陆知名的燕京啤酒和红

星二锅头引入台湾市场,是在台陆资中规模最大的实业经营类企业。

5.2.5 BOT及PPP方式

  【BOT方式】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缓解财政困境、推动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台湾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逐步引进“兴建-营运-移转”(Build-Operate-Transfer,即BOT)

模式,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以期利用民间资本充沛的资源与活力达到

“以少带多”的放大效应。

  1995年8月,台湾选定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城市捷运、工业区、观光游戏、购物中

心、电厂、焚化炉(垃圾焚烧)、车站、停车场等        22项重大公共建设拟采用   BOT模式来

吸引民间参与投资。后因上述重大公建项目中部分论证不充分而被废弃,但            BOT热潮就

此兴起。

  1997年9月,通过公告、评选等程序,由台湾大陆工程公司       等与德国、法国厂商合组

的“台湾高速铁路联盟”取得兴建南北高速铁路的初步议约权。该高铁项目总投资             5133

亿元新台币,是台湾最大的    BOT项目,最终经过  8年的建设,于 2007年3月正式建成通车。

  外来资本参与台湾的    BOT案例并不多,所有的   BOT项目都是台湾公司中标,外来投

资只提供设备、技术系统。

  【 PPP方式】在台湾,基础设施PPP被赋予了专有名词——“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