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户办理开户,应以登记名称或本名为户名。
自然人开立活期存款账户, 按照主管机关规定, 应在开立账户的银行留存图像文件。
【利润所得和汇出】 公司分配股利或利润盈余给非台湾居住个人或法人时, 需扣缴
20%的营利所得。台湾的企业或个人可自由进行外汇收支或交易的行为,对汇出的金额
没有限制;但是依不同的汇出金额,增加一些证明文件及审核程序。 “外汇收支或交易
申报办法”规定,公司、行号每年累积结购或结售金额超过 5000万美元的汇款,团体、
个人每年累积结购或结售金 额超过500万美元的汇款,或非居民每笔结购或结售金额超
过10万美元的汇款,需事先取得台湾“央行”核准后,才可办理结汇。
公司分配股利或利润盈余给非台湾居住个人或法人时,需扣缴20%的营利所得。
【现金携带规定】 出入台湾携带现金超过10万元新台币, 需在入境前向台湾 “央行”
申请核准,未经核准,超出部分不准进入;超过2万元人民币、等值于1万美元的外币及
有价证券、 等值于2万美元的黄金, 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若未申报或申报不实, 超
过的部分将依法没收。
4.2.3 银行机构
“台湾中央银行”是台湾地区的“中央银行”,承担货币发行和金融监管职能。
【政策性银行】 台湾地区的政策性银行有 “中国输出入银行” 和 “全国农业金库” 。
【工业银行】“中华开发工业银行”、台湾工业银行。
【“国有”商业银行】台湾八大“国有”商业银行分别是:台湾银行、土地银行、
合作金库、第一银行、“华南银行”、彰化银行、兆丰商银、台湾企银。
【民营银行】主要民营商业银行包括国泰世华、中国信托、台北富邦、永丰银行、
玉山银行等。
【外来投资银行】来自岛外的银行主要包括渣打、汇丰、星展、澳盛等。
【台湾银行在大陆机构】根据台湾“金管会”统计,截至目前,16家台资银行在大
陆设立的25家分行、8家支行及5家子行已开业,另设有4家办事处。自2020年9月后,未
有台资银行在大陆新开设分支机构。
【大陆银行在台湾机构】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3家陆资银行已在台北
设立分行,招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已在台北设立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