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要素成本
4.4.1 水、电、气价格
【水价】在台湾,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水价资费标准,以下以台北市为例。
自2016年3月起,台北市水费应缴总金额包括下列各项目:基本费(内含营业税5%);
用水费(内含营业税 5%);代征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费;代征污水下水道使用费;加压
设备维护管理费;附征水源保育与回馈费。每立方米平均单价为 11.56元新台币(含税价
格12.14元新台币)。
详见附录 1。
【电价】台湾工商业用电的电费按月根据基本电费(按契约容量千瓦数计算)与流
动电费(按实用电度计算)的总和计收。台湾地处亚热带,夏季的用电量远高于冬季用
电量。费率为下列两者之一:
( 1)非时间电价:夏季与非夏季的电价不同。夏季是指 6月1日至 9月30日,非夏季
则是指夏季以外的时间 。
( 2)时间电价:除分为夏季与非 夏季外,另按照时段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电价,亦即
划分为尖峰时间、半尖峰时间、周六半尖峰时间与离峰时间。
详见附录 2。
【石油和天然气】
台湾主要汽油供货商为中油公司和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油公司为公营企业,
台塑石化公司为民营公司。由于台湾非产油地区,石油原料依赖进口,因此汽油和其他
油品的价格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的影响很大。
目前,各项油品采取浮动计价机制,最新参考价格可在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查询。
4.4.2 劳动力供求及工薪
【劳动力供求】据台湾地区统计部门《人力资源调查统计结果》报告,2024全年平
均劳动力数量为1200.1万人,比2023年增加5.8万人;2024全年平均就业人数为1159.5万
人,比2023年增加6.7万人;2024全年平均失业人数40.6万人,比2023年减少0.9万人。2024
年全年平均失业率为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