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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中国台湾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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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94页 · 121,17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0

PDF第50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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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早收清单中的货物贸易早收清单于2011年开始实施降税,服务贸易早收开放

措施也同时全面实施,2013年早收清单全部产品已降为零关税。

   多年来,台湾地区始终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违

反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规定。2023年1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

布公告(2023年第9号),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2024

年5月3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

品(第二批)关税减让的公告。

3.4.2 两岸贸易

   大陆与台湾互为重要贸易伙伴,大陆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和贸易顺差来源地。据

大陆海关统计,2024年,两岸贸易规模达2929.71亿美元,大陆稳居台湾最大贸易顺差来

源地。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额为751.89亿美元,同比增长9.8%;自台湾进口额为2177.83

亿美元,同比增长9.3%。大陆对台贸易逆差从2023年的1308.64亿美元增至1425.94亿美

元。以单一经济体计算,台湾是大陆第五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表3-6  2019-2024年海峡两岸货物贸易情况

                                                                      (单位:亿美元)

  年份           进出口               大陆出口             大陆进口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2019    2280.83    0.81    550.81    13.2    1730.02   -2.6
  2020    2608.06    14.3    601.42    9.1     2006.64   16.0
  2021    3283.44    26.0    783.65    30.4    2499.79   24.7
  2022    3196.78    -2.5    815.87    4.2     2380.92   -4.6
  2023    2678.35   -15.6    684.86   -16.0    1993.50   -15.4
  2024    2929.71    9.4     751.89    9.8     2177.83   9.3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总署

   大陆对台湾主要出口商品是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基本金属及制品、光学钟表医疗

设备和纺织品及原料等;从台湾主要进口商品是机电产品、光学钟表医疗设备、化工产

品和塑料橡胶等。


3.4.3 双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