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台湾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中国台湾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中国台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94页 · 121,17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5

PDF第45页文字

表格布局模式
3. 经贸关系


        3.1 经贸协议


           【世界贸易组织】2002年,台湾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名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区域贸易协定】台湾是亚太经合组织成员(1991年),是OECD竞争委员会观察

        员(2002年)、钢铁委员会观察员(      2005年)和渔业委员会观察员(2006年)。与日本

        签订投资协议和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与新西兰签订经济合作协议(ANZTEC),与新

        加坡签订经济伙伴协议(ASTEP)。

           目前,台湾与大陆签有《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2010年)、《海峡

        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2012年),但2013年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至

        今尚未生效,未完成谈判的两岸货物贸易协议处在暂停状态。

        3.2 对外贸易

           【贸易规模】2024年台湾地区对外贸易总额8694亿美元,其中出口额4750亿美元,

        增长9.8%;进口额3944亿美元,增长12.2%;贸易顺差806亿美元。

           【出口方面】

           (1)主要出口市场

           2024年,台湾地区前五大出口市场为中国大陆(含香港)、美国、东盟、欧洲和日

        本。

                       表3-1  2024年台湾地区对主要贸易伙伴出口情况

               国别(地区)         出口额(亿美元)      占比(%)     同比增长(%)

             中国大陆(含香港)            1506        31.7       -1.1

                  美国              1114        18.5       46.1

                  东盟              878         23.4       15.1

                  欧洲              386          8.1       -8.6

                  日本              258          5.4       -17.8
           资料来源:台湾海关

           (2)主要出口货物

           2024年台湾地区最大出口项目依次为:①电子零组件,出口额1772亿美元,占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