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台湾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中国台湾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中国台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94页 · 121,17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72

PDF第172页文字

正文模式
11. 大陆企业/人员在台湾如何寻求帮助
11.1 联系大陆驻台机构咨询和寻求帮助
大陆企业和人员在台湾遇到困难和问题时, 应积极主动联系大陆驻台机构, 包括机
电商会台北办事处、海贸会台北办事处或海旅会台北办事处,寻求咨询、指导和帮助。
11.2 寻求“法律”保护
大陆企业在台湾投资经营 应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政策规定。若遇到经济纠纷等案件,
通过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应寻求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找律师通过法庭调解或裁
决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大陆企业在台湾长期投资经营,应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企业相关“法律”事务。
11.3 寻求当地业务主管部门帮助
大陆企业在台湾投资经营应与台湾业务主管部门保持良好关系, 如遇有关问题或纠
纷,及时咨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并寻求帮助。
11.4 建立应急预案
大陆企业在台湾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要根据台湾的社会治安状况和企业在当地可能
会遇到的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企业应急预案。同时,企业要客观评估潜在经
营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立企业经营风险的评估预警机制,避免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