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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中国台湾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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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94页 · 121,17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128

PDF第12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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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并具二年以上土木建筑工程经验
           者。其中,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结构
           工程、环境工程、大地工程、电机工程
           科技师应参加庭园、景观工程技术讲
           习。
                                     1. 水污染防治工程;
                                     2. 空气污染防治工程;
                                     3. 噪音及震动防制工
 环境保  500万元环境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机械         程;
 护工程  新台币  工程、电机工程、化学工程科技师证书,1人以上    4. 废弃物处置资源化处
      以上   并具2年以上土木建筑工程经验者。          理工程;
                                     5. 土壤污染防治及复育
                                     工程;
                                     6. 环境监测工程。
      300万元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结构工程、大地
 防水工  新台币  工程、环境工程、水土保持、测量科技1人以上     防水、止漏工程及与防
  程   以上   师或建筑师证书,并参加防水工程技术         水有关之填缝工程。
           讲习,具2年以上土木建筑工程经验者。
说明:
1.外国营造业于台湾申请设立登记为专业营造业者,在台湾设立登记之分公司,其在“中华民国”
境内营业所用资金金额应达本表所列之资本额。
2.本表所称2年以上土木建筑工程经验,指从事营缮工程测量、规划、设计、监造、施工或项目管
理工作2年以上。
3.本表所称工程技术讲习,指参加中央主管机关或其委托专业机关(构)、学校、团体办理之各该
专业工程技术讲习30小时以上,领有结训证明。
资料来源: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台北办事处整理

  【验收程序】“行政院”暨所属各级行政机关、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办理公共工程

(以下简称工程)验收作业,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按照“公共工程验收作业要点”的规

定。公有建筑物额验收,按照“各机关办理公有建筑物作业要点”之相关规定办理。验

收作业程序说明如下:
作    [工程竣工]
业    厂商应依“政府采购法”(下称“本法”)施行细则第92条第1项规定,于工程预定竣
程  工日前或竣工当日,将竣工日期书面通知监造单位及机关。除契约另有规定外,机关应于收
序  到厂商竣工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会同监造单位及厂商,依据契约、图说或货样核对竣工
说  之项目及数量,确定是否竣工;厂商未依机关通知派代表参加者,仍得予确定。
明    依“本法”施行细则第92条第2项规定,工程竣工后,除契约另有规定外,监造单位应
   于竣工后7日内,将竣工图表、工程结算明细表及契约规定之其他数据,送请机关审核。